疫情之中,对中小企业出台各类优惠措施的建议
中原二支部 李献民
2020年1月以来,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肆虐中华大地,截止1月30日12时,致使全国7742人致病,12167人为疑似病例,170人死亡。日前,我国各地仍在与疫情面对面。而疫情的背后,还有就业人数高达80%的中小企业,由于受规模小、流资储存少、抗风险能力弱等因素影响,特别是餐饮、酒店、教育培训、旅游以及水果蔬菜等人工密集型连锁企业,受人工、房租等支出影响较大,这次疫情或许就是喘喘一息之后的致命一刀。面对疫情的同时,拯救疫情背后的中小企业也不可迟疑。
为此,特别建议:
1.国家除出台带薪休假、企业复工日期顺延等相关政策外,还应出台鼓励物业经营企业对其商户进行物业费、房租等相关费用减免的相对办法。对减收、免收商户租赁费、物业费的物业企业,出台适当调整税收或其他的激励措施的相关办法。据悉,万达、华润等物业公司已对全国的商户在物业费、房屋租赁费等方面进行减、免。
2.继续降低中小企业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比例或出台对中小企业社保缴纳进行减免、按比例补贴等政策措施。
3.制定加大对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新措施。建议2020年起,制定1-3年的中小企业企业所得税全免、增值税免征额提升至15万元/月,允许中小企业年终按年缴纳增值税,免除中小企业政府代收的各项费用。
4.出台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期限延长、利息减免等优惠措施的相关办法。
5.继续完善中小企业复工、带薪休假的相关措施。对复工延期、员工带薪休假(疫期)给中小企业带来的压力,建议调整为允许用工企业对复工延期期间工资执行50%至100%之间的自我以实际情况调整政策,或出台政府补贴的相关办法,以减轻中小企业的用工压力。
6.对中小企业在抗疫过程中的捐赠等善举行为进行表彰,对特别突出的,应出台在政府采购、招商等活动中给与政策支持的相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