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基层组织建设问题管窥(二)

稿件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0/23 15: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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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强民建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建议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既是民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织保证。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对于建设适应新世纪要求的高素质参政党和推进民建的全面进步具有长远的重要意义。因此,加强民建基层组织建设显得日趋重要而迫切。为更好地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全力强化基层组织班子建设 

    毛泽东曾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因此,选好配强民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是增强生机活力的关键。在配备基层组织班子上,一定要选拔具有较高政治理论水平,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爱党爱国、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开拓精神和较强组织能力的人担任基层领导。同时,对担任基层组织领导的同志进行有计划的系统培训,着重提高政治把握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 

    同时,研究出台有关民建基层组织建设或民建基层干部任用的规章制度或条例细则,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选好配强民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的中枢作用、带头作用。 

    2、强化会章会史教育与政党统战意识教育 

    在当今我国经济体制制度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会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保持政治上的正确性和坚定性,正确认识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增强对我国政党制度的认同感和政治共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体现积极的精神状态。 

    一是着力加强基层组织的会章会史教育。基层组织要通过组织活动平台,围绕政治交接主题教育活动,以座谈、演讲、参观等多种形式开展会章会史教育,引导会员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努力发扬民主、团结、创新、奉献的精神,不断提高会员的觉悟程度。 

    二是强化民建自身统战意识。加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在于强化党派的统战意识。因此,只有民建基层组织领导统战意识强,能够与时俱进地理解统战政策,才能身体力行,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处理好党际关系,充分发挥政党制度功能,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营造适宜的制度环境。 

    3、完善与健全基层组织生活 

    首先要妥善解决经费问题。主动做好沟通工作,争取民建上级组织和同级党委及统战部门的帮助与支持,力争将基层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同级地方党委政府的财政预算支出,争取从制度上给予保证。其次要增强主题活动凝聚力。主题性强、形式新颖的活动更能够吸引人,这是广大基层干部在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共识。基层组织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和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文化交流活动,甚至体育活动等,通过这些活动,增强组织的凝聚力,扩大组织的影响力。再次要以社会服务带动组织发展。各基层组织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量力而为,积极开展支教、助学,医疗、科技、文化下乡等社会服务工作,以此来吸引、凝聚人才,带动组织发展。 

    4、强化参政议政意识,积极建言献策 

    基层组织要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抓住重点,深入调研,积极向各区(县级市)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参政议政是参政党的重要职能,必须进一步加强。一是要增强团体意识。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政治行为,也是民主党派的整体行为,只有群策群力,才能发挥整体功能。基层组织要增强党派间的合作、与政府间的合作,整合各种力量,才能掌握政情、社情,才能言之有理,参政议政才会有效果。二是要增强议题意识。各基层组织都有各自的智力优势,要结合实际与可能,特别要针对现实的有显著社会价值的热点难点问题、基本问题、重大问题做深入调研。三是要增强提案意识。提案质量是衡量党派参政议政水平的标准,民主党派应视提案质量为生命线,从而树立自身在社会上的形象。因此基层组织要进行深入的社会调查,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呼声。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在和谐社会建设方面有关情况的调查研究,不断提出有价值的建议,自觉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5、加强基层成员的培训和后备干部的培养 

    要与统战等部门加强沟通,争取社会主义学院和区(县级市)党校的支持,多举办各类培训班,建立基层干部培训机制,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处理事务的能力。要利用现有的报刊(尤其是民建自身的刊物),特别是网络工具让广大会员及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和统战工作信息。同时,要加强民建基层组织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使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等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以人才促发展,以发展聚人才,要为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发挥作用铺设台阶、创造条件,实现组织发展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紧密结合,形成纳才、聚才、育才、用才的良性互动。 

    6、建立会员奖惩、退会等管理制度 

    研究制定出台有关基层会员入会、退会、参加活动、奖惩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对于正式成为一名民建会员,除履行现行必要的手续外,可适当增加考察期、预备期,以此来增强作为一名民建会员的神圣感、荣誉感。对于会员参加所在支部活动,要有刚性的要求和规定,不能放任自流。对于在本行业或党派内表现优秀或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给予必要的表彰和奖励。对于长期失联或不缴纳会费的会员予以劝退或支部研究并报上一级组织同意给予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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