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工作委员会
理论研究工作委员会
理论研究工作委员会成立于2012年4月24日,是在民建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和活动的专门委员会,旨在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参政议政工作,发挥参谋和助手的作用。
主 任:于 珊
副主任:张秀山 汪显勇 董予燕
委 员:郭 敏 虎晓红 周映霞 胡开妍 陈 巍 刘远凯
陈爱平 黄 振 戚润华
工作规程
第一条 根据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民建郑州市委理论研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任务是以本会的自身建设和工作实践为重点,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参政议政工作。在民建郑州市委领导下,发挥参谋和助手的作用。
第三条 委员会坚持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中共新时期统一战线的理论与政策为指导,在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不断开创民建理论研究工作的新局面。
第四条 委员会的设立与撤销,由市委会决定。
第五条 委员会主要由民建会员中热心会务工作,有一定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的人员组成。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由市委会决定;委员由主任会议研究提名决定。
第七条 民建市委宣传处负责委员会的联络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第八条 委员会委员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第九条 委员会每年年初根据民建市委的总体部署,拟定当年重点研究课题,制定研究计划,安排年度工作。委员会委员应积极承担民建中央、民建省委、民建市委或其他科研规划部门下达的研究课题;也可根据各自专业特长,单独或联合自选课题,开展研究;每位委员每年度应至少提交或参与一篇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文章。成果突出者将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条 本规程经主任会议研究,提交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通过后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端浏览当前稿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