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模式 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模式

稿件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3/15 17: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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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郑州市委员会 

随着我市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小微企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小微企业得到的金融支持与小微企业对社会经济作出的贡献严重不匹配、不对称,因此,高效科学地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创新小微企业的投融资机制、开拓新的融资路径关系到我市经济结构的优化与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郑州市小微企业发展概况 
目前,我市共有中小微企业8.2万余家,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7%;从业人员165万余人,占全市就业总量的75%。2012年,我市中小企业完成增加值3600亿元,同比增长19%,占GDP比重超过60%;完成税收380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额超过50%;民间投资完成2600亿元,同比增长期23%,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超过70%;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600亿元,占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70%。我市中小微企业在调整经济结构、增加财政收入、活跃市场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安置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主渠道,是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是扩大投资、拉动消费的重要力量。 
二、我市小微企业面临的资金困境及其原因分析 
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多具有“额度小、要得急、频率高、周转快”的特点。近年来,尽管国家出台了支持中小企业的一系列金融政策,各金融机构均设立了解决中小企业贷款的专设部门和机构,但有些金融部门过多地注重风险控制,导致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放贷规模和进度与中小企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据了解,我市有80%以上的中小企业反映当前贷款难、担保难、融资难。50%以上的中小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足而达不到设计的生产能力,90%以上的企业因自身积累少、融资困难而难以扩大生产规模和进行技术改造。具体原因如下: 
(一)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特点使其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不占优势。据调查,中小微企业贷款频率是大企业的5倍,而平均贷款数量仅是大企业的0.5-1%,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信息成本和管理成本是大企业的5-8倍。商业银行出于效益性和规模经济以及风险性考虑,往往通过提高利率来弥补对中小企业融资交易费用的增加。融资难、融资成本高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个突出的问题。调查显示,有95%的企业认为从银行获得贷款有困难;40.7%的企业感觉从银行融资很难;只有5%的企业认为比较容易得到银行贷款。 
(二)小微企业缺乏信息沟通平台。小微企业从整体上看属于市场弱势群体,在市场上的知名度相对较低,了解和推荐自己的信息渠道少,因而在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企业与金融市场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一些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开发的产品往往找不到需求方,国家针对小微企业制定的优惠政策也因信息障碍难以落到实处。 
(三)小微企业市场融资渠道狭窄。在我国,大型国有银行基本上是与大型企业相匹配的,而现有的金融市场也没有为小微企业的顺利进入铺平道路。一是民间融资缺乏规范化制度化,难以阳光化服务中小微企业;二是从资本市场角对企业上市和发行公司债券要求较高,一般中小微企业难以满足条件;三是缺乏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的专业化资金市场,多层次、多结构、多种所有制金融市场体系还没有形成。 
(四)社会缺乏有效的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服务体系。一是贷款抵押难,可提供的抵押物少;二是中小微企业难找到合适的担保人;三是基层银行授权有限,办事程序复杂,层层报批,周期较长;四是基于银企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贷款的交易成本较高。 
三、对策建议 
2013年是我市“三年倍增,五年超越”的攻坚阶段,中小企业将发挥主要支撑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中“要支持武汉、郑州、长沙等地加快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的要求,我们应当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力推动金融服务创新,并以此为契机,力求在为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手段上有所突破。 
(一)建议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81号)第五款第十四条要求,将“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建立稳定增长机制。 
(二)建议设立“创业与培育天使基金”。以财政资金为主,社会捐赠资金、企业资金等参与,用于中小微企业创业、起步发展,产品培育阶段,行业可界定为高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意产品等,以低门槛、低成本、承担全部风险等方式给予支持。 
(三)建议成立民间资本借贷管理公司。财政资金引导,依托小贷公司、担保公司,激发民间资本借贷投向中小微企业发展,探索民间资本进入政府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有效途径,规范民间资本投融资行为。 
(四)建议设立“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由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协调银行金融部门密切配合,解决企业临时性资金贷款难问题,给企业“雪中送炭”。 
(五)建议搭建银企信息交流沟通平台,构建全方位的融资服务体系。多形式、多方位、立体化地加强银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合作交流,逐步完善融资服务体系。一是中小企业服务部门要主动为企业、银行牵线搭桥,组织涉及行业多、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大型银企推介会、博览会;二是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开展银企联谊和推广活动,侧重本行业的企业与银行对接,开创一个符合自身特点的对接形式;三是利用网络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的优势开展网上交流活动,如网上融资超市等。 
(六)建议构建“三个公司+一个平台”模式。即郑州市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公司、郑州市中小企业租赁公司、郑州市中小企业创业风险投资公司、资金池平台,成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七)建议加快地方中小型金融组织的发展,积极引进以服务中小微企业为主要业务的中小金融机构,像地区性银行、行业类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多元化布局我市银行业结构。中小金融机构机制较为灵活,便捷,更擅长于向特定客户群提供零星的小额短期贷款,弥补大银行的不足。 
(八)建议开展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评比活动。通过评比,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强势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力度,开发适合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产品。 
(九)建议成立再担保中心。财政资金、担保公司、银行和社会资金参与,增强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再担保能力。 
(十)积极鼓励地方金融组织创新,大力引导互助式金融组织的发展。小微企业多样化金融需求的出现,为金融组织创新提出了要求;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为金融组织创新提供了可能。在我国当前的金融体制下,尤其要充分发挥民间的创造性与活力,充分利用市场、社区、园区、街道、村镇乃至行业内部信息对称及内生动力的优势,大力引导互助式金融组织的发展。 
(十一)建议督促引导各银行机构深入和主动了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加强项目对接,加快信贷投放进度,积极向上争取贷款规模,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确保信贷资金的有效支持。 

(执笔人:王桂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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