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郑州食品安全基层监管能力的意见

稿件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2/30 15: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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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剑

      食品安全问题关乎国计民生,郑州是食品生产大市、流通大市、消费大市,除有证照的7万多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外,还有大量无证照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施有效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任务十分繁重。食品安全各基层监管单位是具体政策的执行者,因此基层监管是否落实,是关系食品安全监管成败的关键。所以,目前郑州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在于基层,难点也在基层。 
      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改革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郑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全面履行督促、协调、指导职能,在全力支持各部门依法开展监管的同时,积极探索有效的工作机制,为郑州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保驾护航。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基层是食品安全监管的神经末梢,是具体政策的执行者,因此基层监管是否落实,是关系食品安全监管成败的关键。 在我看来,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中,还有许多可以提升的地方。
      1.基层监管需要加强力量 在食品安全方面,郑州食品安全监督体制还需要再顺畅,执法队伍、执法力量需要加强,例如因受政府机构数量限额、人员编制限额和改革人员划转难等因素影响,食品安全执法力量薄弱,在基层仍然出现环节上无人监管的情况;实施细则需要更为具体,执法力量需要加强。
      2.“情”与“法”如何平衡 众所周知,郑州是外来人口密集城市,在许多地方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密集区,无证开超市、餐馆是一个普遍现象,这些外来人口在城市谋生技能不足,开一家超市或餐馆就成了他们谋取生活的重要途径。而新版《食品安全法》对无证经营超市、餐馆的,除没收违法所得、食品原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外,起底五万元的罚款对于一个外来务工人员来说,无疑是很大的数字。在处理基层地区无证经营超市、餐馆等问题上,如何协调好“法”与“情”的关系,既能维护食品安全,又能保障基层群众的生活权利和基本利益,进而在服务民生、促进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这是需要我市监管部门认真思考的问题。 
      针对目前食品安全基层监管的难点问题,我有如下建议:     
      1.要加大新版《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建议郑州各级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好基层站、所的桥头堡作用,依托基层站、所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采取多种宣传措施,将新版《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到乡村千家万户,做到人人知晓。将我市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方法宣传到每个角落。 
      2.完善地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设。在国家《食品安全法》的大框架下,建议郑州依据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食品安全监管办法和措施,这样给基层更多的实施工具,确保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到位。如设定法律责任时,将生产和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区分开,这样避免处罚后果与违法行为不相适应,也建议政府针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在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时予以考虑。 
      3.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能力。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专业化。但从调研的情况来看,郑州各基层专业人才匮乏、人员结构老化、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非常突出,加强基层食品安全执法人员配置,建立职业化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配备与基层食品安全执法相匹配的设施设备,提升检查、监督和取证能力;为他们增加必要的快检设备、监管经费和工作场地,有效增强基层监管能力。 
      总之,食品安全大于天,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保障食品安全任重道远。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狠抓普法执法,强化监管措施,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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