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用房建设与移交的建议

稿件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2/30 15: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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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海涛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问题日益凸显,而办公用房是社区居民议事、开展社区活动、办理居民事务的重要场所,只有具备良好的社区办公和活动场所,才能使社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但部分地方出现社区用房建设突显出用房落实不到位,使用面积不够,分布分散,资金紧张等一些问题。 
      一、街道社区用房建设方面及存在的问题
      (一)开发商提供不到位。个别开发建设单位不能及时足额按标准提供办公和服务设施用房;或者所提供的用房分散、零乱,不利于便民利民服务。特别是新盖小区、安置房未按规定配备社区办公用房,存在监管断档的问题。
      (二)社区用房移交不到位,被占用。管城区城东南路社区面积0.71平方公里,共有11个居民楼院,76栋居民楼,217个单元,2956户,原开发商将社区办公用房出售(开发商企业已倒闭),经业主自发成立的业委会并通过法律途径收回并出租,随即第一届业委会解散,社区的办公用房一直得不到解决,类似这样老旧小区的社区用房问题多种多样。 
      (三)缺乏资金。街道办事处专项建设资金缺乏,大力进行社区用房建设困难较大。
      (四)产权归属不清。街道用房是通过借用、自建、开发商无偿提供解决,但未明确产权,这些用房在房屋拆迁、优化置换交易变动中,权益难以保障。权益难以保障。 
      二、相关建议
      将社区用房建设作为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多个行政部门协调配合。几点建议如下:
      (一)部门联动。社区办公用房建设涉及到规划、国土、城乡建委、民政、财政、街镇等多个部门,各职能部门实现职责的有效整合。同时明确社区用房问题反映渠道,对于老旧小区存在各种疑难杂症,政府部门需明确问题反映渠道,建议房地产行业协会或其他相关部门协助社区解决问题。
      (二)强化监督。新建社区严格按照建筑面积40平方米/百户的标准配备,且要求集中设置,位于住宅区中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办事的位置。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对违规现象给予严厉处罚,从源头规避办公用房配备不足问题。同时清晰移交流程和督查部门,确保社区服务用房可以真正交付至社区办公使用。 
      (三)确保资金来源。财政将基层政权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同时可以通过社区命名权的有偿使用,如“XX社区”,从而广泛吸纳社会资金。
      (四)同步建设。政府安置房地块要率先做出表率,同步设计规划,比如与社区幼儿园、社区用房等统筹规划、同步建设。
      (五)明确产权归属。建议社区用房产权划归街道所有,但不得交易,只能用于社区综合服务办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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