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建议

稿件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7 9: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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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二支部   王睿  

    目前,我市中小学在职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在校内外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培训、辅导或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及其他机构中有偿兼课的行为极为普遍。 
教师把学生当成谋取利益的工具,部分教师半公开化强制学生参加私设补习班,反之则利用职务之便变相批评打击学生。教师在校应该完成的教学目标,不是尽职尽责完成,而是将一些课业安排在课余时间进行有偿补习。有偿补课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异化了师生关系,有损教师廉洁从教的形象,弱化教师在道德上的示范性、感召力;有偿补课牵扯教师精力,加重教师负担,妨碍了教师自身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同时也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不仅阻碍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也对教育行风建设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据调查,85%以上的学生参加了任课老师在校外私设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及其他机构补习班。学生在学习中遇到难点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教师能够在校针对性地予以点拨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现实恰恰相反,大多学生不能在校解决学习中的难点,问题越积越多得不到及时疏通,贻误了最佳学习时机,在校可以解决的问题似乎只有到了教师私设的有偿补习班才可以勉强得到解决。教师本应利用工作时间全身心投入到对学生的教育中,却要占用学生大量的休息时间进行有偿补课,使学生不能劳逸结合、有张有弛的学习与生活,始终处于高度紧张而又持久的疲劳战中,不但学习成绩没有提高,而且身心健康极大受损不堪重负。 
建议: 
一、加强对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监管力度,上级教育部门制定相应的处罚办法,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 
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及其他机构补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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