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议服务类公司缴纳营业税的问题和建议

稿件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28 15: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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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二支部      高歌 


 会议服务类公司,主要经营会议策划、会展服务、展会设计、庆典策划、拓展训练等,经营模式主要是:客户将全款汇入公司账户,公司按收款金额给客户开发票,其中的场地费、展会搭建费、食宿费、包车费等很多费用是由公司代客户支付,最后公司的收入是小额的服务费。目前公司营业税的缴纳是以开票收入作为计税依据的,开票金额中绝大部分是公司代客户支付的费用,按开票全额缴纳营业税,公司基本不盈利。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会议服务类公司的情况符合第二条内容,建议按第二条中旅游行业的差额缴纳营业税,将代付的场地费、展会搭建费、食宿费、包车费等费用扣除后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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