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郑州公共车辆交通行为监督的建议

稿件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5/5 10: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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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二支部  李献民

      公共车辆,指公交车、出租车及财政供给单位包括警车、“120”车等针对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所有车辆。公共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乱停乱放、公车私用、公交车快车道停车上下人等行为得不到遏制而饱受社会大众的争议,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郑州城市的形象和品位。虽然公共车辆近期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有所收敛,但违章违规现象依旧突出,特别是公交车快车道停车上下人,出租车强行变道停车,不仅影响了正常交通,加大了城市道路的拥堵,而且还加大了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和风险。为此建议,应加强对郑州公共车辆交通行为监督的力度,减少公共车辆违章违规行为的发生,提升郑州市的城市形象,提高郑州城市的品位。
      一、加强城市电子设备的应用。郑州市的交通电子设备基本可以监控到城市所有道路,但基于管理、维护的滞后,部分电子设备流于形式,建议加强电子设备管理和维护,让电子设备发挥正常监督管制的作用。  
      二、加强媒体督监力度。对于公共车辆,建议郑州市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受媒体监督的同时,应与媒体合作,定期不定期地对公共车辆违章违规行为公开曝光,跟踪并对这些违章违规的处理落实情况通过媒体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接受群众以及社会团体的监督。社会团体是指群众自发非经政府注册的社会公益组织或经过政府注册的社会团体。只要群众或社会团体有照片或录像都应当承认这些公共车辆违章 违规事实的存在,通过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并按照一定比例奖与拍照或录像的群众或社会团体。    
      四、加大相关部门或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对于牵涉到责任人(包括举报后处理不力或利用职权免处罚的渎职行为)一定加快加重公开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改变郑州交通乱而堵的现象,才能提升郑州的城市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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