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标准的建议

稿件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2/2 0:00:00
0
经开支部  丁刚

随着企业复工时间的临近,企业员工也渐渐的进行汇聚,企业疫情防治将是下一阶段疫情防治的重点,生产经营企业不但肩负着生产经营任务更是肩负着千万个家庭的健康,因此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标准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该方案需要上报属地政府。
二是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生产前要详细掌握和了解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核查情况报属地政府备案。
三是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企业复工前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四是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企业复工前和开工期间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五是建立体温监测和登记机制。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对出入人员进行严格登记。
六是企业物资保障。企业在复工前要对疫情防治必须的物资进行保障,像口罩、消毒液、酒精、温度计等防疫物资,企业要保证足够的存量,对生产经营物资尽量减少现场采购,可使用互联网、物联网等形式远程采购。
七是执行“日报告”制度。企业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扫一扫在手机端浏览当前稿件内容
2005-2023© CopyRight 中国民主建国会郑州市委员会 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24698号-1
本网站所有资讯与说明文字均来自本站原创,如需引用,请联系郑州民建办公室,并注明出处"稿件来源:郑州民建"。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北二七路76号郑州市政协主楼6009 电话:0371-67183121 传真:0371-67183122 Email:mjzzswbgs@163.com
建议以1366*768、IE10浏览器、FLASH10.0版本以上为最佳浏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