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实施学校运动场馆对社会开放的建议

稿件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3/15 17: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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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郑州市委员会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镇居民数量急剧增长,城市生活节奏加快,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加上预防保健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全民医疗保险的普遍实施,人民群众的健康状况有了很大提高,但是,由于营养过剩和运动量不足所导致的一些疾病如糖尿病,高血脂,脂肪肝等慢性病却居高不下,甚至有上升趋势,这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对于预防这些疾病,增强人民体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由于运动场馆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近几年来群众保健意识增强了,迫切要求社会为他们提供进行体育锻炼的活动场所。一方面在城市土地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新建许多运动场馆并不现实,另一方面许多学校现有的运动场馆和体育设施在周末,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却闲置着,这无疑是一种资源的浪费。2006年郑州市政府曾下发了《关于开展市民健身活动的意见》,要求大中小学校的运动场所对社会开放,供市民使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调查,郑州大学,河南农大,黄河科技大学,郑州航院等十几所大中专院校都落实了这一措施,做到了对社会开放,而中小学除了郑州三十一中在校门口设立了公示牌,说明了学校运动场对市民开放的时间,社会团体使用运动场所的联系方式以及具体负责人外,其他学校均没有行动。据统计,郑州市拥有各种类型的体育场馆4034个,开放率尚不足30%,大中专院校共有体育场所640个,全天开放的只有12%,而中小学2273个体育场所绝大多数不对社会开放。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市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为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少年提供充足的体育活动场所,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 各区政府应更加重视并进一步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领导,认真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协调体育局,教育局出台相关文件,敦促各类学校的运动场馆在周末,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对社会开放,为市民特别是青少年提供体育活动的场所和器材,为全民健身和青少年开展体育运动创造良好的条件。 
2)学校运动场馆对社会开放是一件对社会有益的措施,要有有力的制度保证,要切实加强管理,在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学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步骤的逐步实施,绝不能一哄而起,放任自流。 
3)学校要加强对运动场所和体育器材的维护和检修,切实保证市民的安全,政府可以一定的形式给学校适当的补贴,减少学校的额外支出。 
4)要教育市民自觉遵守学校的规定,爱护学校的体育设施,维护好学校的环境卫生,提高自身素质,做到文明健身。公安片警和保安人员要维持好学校的秩序,也可通过招募志愿者等方式进行协助。 
5)政府有关部门要经常进行督促和检查,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把这项为民,利民,便民的好事办好。建议把这项工作列入评选“人民满意学校”的条件之一,逐步形成一套社会监督机制和评价体系,完善学校的自我管理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职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执笔人:严全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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