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升我市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议(二)

稿件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3/15 16: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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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我市小微企业自主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小微企业自主创新尚处于起步阶段,具备创新能力的小微企业所占比重很小,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能进行新产品开发的企业为数不多,制约增强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因素仍很突出,特别是在自主创新观念、体制、机制、技术、人才、政策等方面,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企业自主创新氛围不浓,创新环境不容乐观。长期以来,我市经济发展重投入,轻产出;重外延,轻内涵;重粗放,轻集约的状况没有根本性改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自主创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增强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缺乏危机感和紧迫感,自主创新的重要意义还没有形成全社会共识。从企业内部看,不少企业存在着不愿搞(小富即安思想)、不敢搞(怕担风险)、不能搞(实力弱,不具备条件)创新的现象。总之,围绕全面增强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在完善体制催生创新动力、健全机制激发创新活动方面,仍有许多具体问题需要认真对待和解决。
      (二)企业本身实力有限,缺乏开展自主创新的基础性条件。自主创新必须以企业为主体,但目前我市小微企业中具备自主创新能力的毕竟只是少数。其根本原因是绝大多数小微企业本身实力有限,尚不具备自主创新所必需的资金、人才、技术、设备等条件,缺乏形成主体地位的物质基础。大多数小微企业利润少,负债多,无力进行扩大再生产;产品技术含量低,能耗大,市场竞争力弱。尤其是缺乏具有研发能力的人才,能够把握技术创新的方向并组织实施技术创新的企业家。因此,尽管我市小微企业数每年在不断增加,但具有长久生命力或持久性发展的企业不多,成长性不强。
      (三)企业自主创新的融资渠道不畅,抗风险能力差。目前,我市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自有资金不足的现象,造成大多数企业没有资金开发新产品、新技术,甚至有些企业掌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也无法批量生产。此外,企业新产品开发周期性长、风险大,尽管各级政府在科研中试、成果转化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政策措施,但由于风险投资机制不健全,企业自主创新的风险由企业承担,大多数处于成长期的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差,由此带来创新的动力不足、顾虑较大。
      (四)企业整合市场资源的能力弱,公共服务平台不完善。我市市场服务体系建设目前仍处于探索和初建阶段,无论从服务内容还是服务手段上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企业与政府,企业与社会,企业与企业之间信息通道不对称,不畅通。在信息的内容、手段、时效等方面仍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小微企业的自主创新尤其需要优质的资源和良好的科研服务,有关部门虽然作了一些有益探索,但是整合资源的力度不够,为企业服务的区域技术研发机构发展不平衡,科研与生产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目前我市技术项目通过技术市场交易的数量很少,交易不透明,成本高,在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中困难重重。相关部门在执行各级政府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过程中不够协调一致,尚未形成合力,组织保障有待完善。
      四、关于增强我市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对策建议
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是建设创新型主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增强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关键是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自主创新的基本体制架构,形成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机制。当前,重点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和进展。
      (一)加快建立服务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高度重视小微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建设。加大资金、技术和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建或者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企业技术中心。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技术开发中心,并由区政府给予一次性资助。同时,继续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共性技术研发推广中心”。
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对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作用,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科技产业化的投入主体,鼓励企业大幅度增加技术研究与开发投入。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机制,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鼓励和支持专利发明者、技术开发中心以技术入股小微企业,积极推动企业与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通过联营、参股、合作等多种形式,组建产学研联合体或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二)进一步健全风险投资机制和融资担保体系。学习和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地区经验,除了政府建立信贷和筹集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外,主要通过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和融资担保体系,形成多层次、多元化、高效率的投融资渠道,较好地解决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融资难题。
抓紧建立风险投资机制,规范风险投资运作,积极探索风险资本进入、退出的有效实现形式。发挥好创新风险投资基金的作用,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风险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发展,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加大对处于起步期的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引进国际资本和国际大财团在椒江开展风险投资业务和融资担保业务。
大力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积极引导和激励社会资金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选择一批实力较强的担保机构给予扶持或贷款支持。积极探索创立多种担保方式,弥补小微企业担保抵押物不足的问题,鼓励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中,开展知识产权权利质押业务试点工作。
支持具备条件的小微企业依法开展股权融资、项目融资以及法律未禁止的其他方式的直接融资。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制度创新,优先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国内主板和深圳小微企业板块上市融资。
      (三)着力培育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把加快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作为培育创新主体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着力培养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活跃、规模效应突出的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
积极推进产业集群建设,引导和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朝“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向工业功能区块集聚,走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道路,形成主业突出、产业集聚、分工配套、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
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全力支持区内小微企业争创“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以及省、市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鼓励企业主持或参与制订行业标准。
      (四)推进高素质研发人才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加强对海内外优秀人才的引进,特别是以重大科技项目为载体,采取团队整体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方式,重点引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支持小微企业培养和吸引创新人才,鼓励科技人员从事成果转化工作,建议探索建立科技人员创业失败保险基金和创业保险险种,努力减轻研发人员创业失败的压力。
高度重视发挥企业家在自主创新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对企业家的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家推进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现代经营管理思想、富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队伍,特别是要高度重视青年企业家的成长与发展。
      (五)健全完善技术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一批一流的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使之成为具备公共研发、技术交易、科技信息咨询、投融资、知识产权和技术项目孵化等各项功能的创新服务平台。积极促进各类技术服务机构发展,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建立起体系完备、功能健全、服务完善、监管合理的社会服务体系。促进技术市场与产权市场、金融市场的衔接,大力发展技术服务中介组织,培育和活跃技术交易市场,形成跨区域的技术产权交易网络,推动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力度。通过政府基金、贴息、担保等方式,加强政策性和商业金融机构对企业自主创新、科技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引导银行和科技型小微企业之间建立起稳定的银企关系。同时,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内设小微企业信贷部门的作用,不断扩大金融服务领域和范围,简化贷款审批手续,重点支持科技成长型小微企业发展。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保护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打击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小微企业的利益。

      (六)营造激励小微企业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切实落实税收激励政策。完善税收抵扣、减免和加速折旧等政策,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允许企业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折旧,允许企业按规定以技术开发费用抵扣税收,同时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可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不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切实落实科技三项经费按法定比例10%递增的要求,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整合各级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改贴息资金、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基金等专项资金,力争每年按一定比例增加,加大对有较高成长性的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推进小微企业自主创新的相关政策,充分调动各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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