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废止《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停缓建工程进行整治的通知》

稿件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12/29 21:13:16
0

王源海  
郑州市停缓建工程多数位于交通要道两侧和东西开发区内,占据黄金地段,占压大量资金,浪费国家资源,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城市形象,不利于我市的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重视,曾多次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和提案。  
     2003年12月23日,郑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停缓建工程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做出《关于处置停缓建工程的决议》。决议要求市和各区的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法院及其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积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充分认识停缓建工程处置工作的紧迫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制定处置停缓建工程的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使停缓建工程尽快恢复建设。  
     市政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决议,成立了郑州市停缓建工程整治指挥部,并于2004年2月向各县(区)、区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下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停缓建工程进行整治的通知》(郑政[2004]15号),该文件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停缓建工程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了各项具体的工作措施和优惠政策。  
    在郑州市人大、市政府的强力推进下,郑州市整治停缓建工程的工作全面展开。郑州市停缓建工程整治指挥部根据工作部署,对全市的停缓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盘点,最终确定50多项停建工程纳入停缓建工程的整治序列。这50多项工程总建筑面积约近8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0亿元。这是一个非常沉滞的数据,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资料显示,2003年办公用房及商业用房投放市场的总量仅为56万平方米,盘活这些不良资产,对于建设节约型社会、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拯救困境中的企业,意义十分重大。  
     几年来,为了停缓建工程的重新复活,政府和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市人大、市政府曾多次视察停缓建工程工地现场,督促检查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分别在人大、政协会上提出多次建议,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办公会,积极落实郑政[2004]15号文件,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疑难棘手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做到"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停缓建工程整治指挥部的领导和同志更是全力以赴,昼夜奔波,深入各处工程现场督促、检查工程进展情况和整治达标情况,最多的一处去过近十次,宣传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传达市领导对整治工作的重视;多次协调涉及工程建设各方的矛盾,保障停缓建工程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在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齐心协力下,停缓建工程的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已有近80%达标建成。新建成的大厦精神面目焕然一新,许多楼房成为城市建设的亮点。位于南阳路与金水路交汇处的清华园SOHO广场,现已成为郑州市金水路精品街改造四大亮点之一;位于农业路东1号的豫博大厦,其夜景灯光被市政管理处评为夜间照明先进单位;凯旋门大厦、省委一招大厦、河南交通大厦、红旗渠大厦等都以优美的造型扮靓城市。但目前仍有一部分停缓建工程由于历史的原因,情况较为复杂并引起了法律诉讼,经过有关部门的多次努力,近期也都呈现出较为明显的结果,为复工建设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然而,就在停缓建工程整治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之际,郑州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3月发出《关于清理城市规费和契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件第二条:"以下文件执行至优惠政策期限,1、《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停缓建工程进行整治的通知》(郑政[2004]15号),执行至2007年底"。  
     目前,停缓建工程的整治工作仍在不懈地努力进行中,但政府有关整治工作文件的先行废止,使停缓建工程的整治工作无章可循,加大了停缓建工作的处置难度,其中优惠政策的废止,对尚未解决的停缓建工程也显失公允。  
    建议:市政府决策部门应充分考虑该文件对停缓建工程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慎重废止郑政[2004]15号文件,让15号文件继续延续执行,使停缓建工程的整治工作有法可依,直到我市最后一座停缓建工程顺利竣工。 
扫一扫在手机端浏览当前稿件内容
2005-2023© CopyRight 中国民主建国会郑州市委员会 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24698号-1
本网站所有资讯与说明文字均来自本站原创,如需引用,请联系郑州民建办公室,并注明出处"稿件来源:郑州民建"。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北二七路76号郑州市政协主楼6009 电话:0371-67183121 传真:0371-67183122 Email:mjzzswbgs@163.com
建议以1366*768、IE10浏览器、FLASH10.0版本以上为最佳浏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