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巩义等县市区文物保护,留住文化根魂

稿件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2/30 15: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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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妍

      巩义市自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以来,十余年中新增(含升级)国保单位6处,省保单位17处,已定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从十年前的三十余处一下达到了120处,未定级文物点更达近千处,是当之无愧的文物大市。与此同时,最近十余年也是我市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的十年,人们不断从老宅迁入新居,从乡村走进城市。在古建楼阁被遗忘乡间的同时,还有沉睡地下的文化遗存被厂房道路侵蚀,文物保护现状不容乐观。巩义市境内另有郑州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36处,近年来除了康百万庄园、巩县石窟、宋陵、杜甫故里、刘镇华庄园几处国有机构外,非国有文物单位只有米河福昌寺、芝田启圣阁争取上级资金进行了大规模修缮(张祜庄园、海上桥民居正在修缮过程中),其他都没有足够资金给予修缮保护。省直管前郑州市曾拨付资金为36处郑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树立了文物保护标志碑。
      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含郑州市级)保存现状
      巩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76处(含郑州市级)。其中保存现状较好的文物保护单位41处,保存现状一般的15处,保存现状较差的20处。
      保存现状较好的多为掩埋于地下的古遗址和古墓葬,以及部分祠堂、寺庙、民居等仍有人居住或者有专人管理的古建筑。保存现状一般的文物保护单位14处,多为仍有人居住的民居,但保存现状并不乐观,居住人员可能随经济发展搬离该住所或私自改建甚至拆除原有建筑,部分居住人员因经济问题,对建筑存在的问题无法加以维修。保存现状较差的文物保护单位20处,所占比例较大,部分已损毁严重,有些荒草丛生,保存现状堪忧。
      二、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现状较差的原因
      1.常年无人居住,年久失修,因雨雪、大风等自然原因不断侵蚀,造成建筑顶部坍塌,墙体裂缝,甚至整体建筑出现倾斜。如鲁庄望乡楼,顶部坍塌,墙体有裂缝。
      2.常年无人居住,年久失修,不仅因自然原因受损,还因经济发展和人居的需要,部分村民改建古建筑,甚至拆除原有建筑。如康店镇礼泉民居,部分院落已被拆除,在原址上新建住宅;豫西抗日独立支队野战医院,部分建筑业已被拆除,改建新建筑。
      3.部分文物保护单位曝露于野外,风吹日晒,有些位于农田之中,因农民开垦农田需要,造成破坏。如五八年钢铁大会战遗址,窑炉上部有树木生长,日久天长,树木根系可能会直接破坏窑炉遗址。 
      4.部分寺庙由于村民对于上香祈福的需求,自行筹资,私自改建、甚至新建庙宇。如灵山寺,村民将寺院内木构建筑刷红漆,并翻修卷棚等,对古建筑造成了二次破坏。
      以上原因都只是表层原因,更深层的原因则是:
      1.村民对于文物保护的知识了解不够清晰。因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自身居住环境的要求,私自改建、拆除原有建筑。有的村民则认为自家建筑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应由文物部门记性维修监管,自身因经济问题等原因不具有维修义务。居民对于生活、居住条件的需求始终放在首位,但往往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他们的居住条件重视程度过少,以至于这些居民过多追求住房需求而忽略了古建的保护;屋主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对房屋进行修缮,致使古建筑的修葺未达到原有要求,最后可能由于各种条件变成危房不得不拆除。
      2.镇、村管理不到位。镇、村政府部门没有认真履行监督管理的责任,甚至镇、村政府部门因为某些原因破坏古建筑。如刘家大院,因上级检查,将该大院临街外墙用白漆涂刷,造成损伤。
      3.文物部门缺少政策资金的支持。文物保护部门因资金和人员受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长期没有专项维修资金,除群众自筹资金修缮外,无官方资金支持。且文物保护单位分散于各地,不能及时发现损害,或即使发现损坏也是有心无力。
      4.民间自发维修缺少监管及政策支持。部分民间团体或村民自发组织维修,出发点是有益于文保单位的保护维修,但缺少文物保护和维修知识,私自进行,造成了文保单位的二次破坏。
      5.政府对于文保单位的保护重视不够,民间对于文保单位保护认识不足。
      三、建议
      文物保护单位是不可再生的宝贵人文财富,重视不够、保护不足,只会让文保单位日渐消失,而假文物则在不停新建,文物保护也将失去其原本的意义和目的。
      1.厘清文物保护单位现状,整理急需修缮保护的文保单位,重点保护修缮。
      2.经常性保养维护。在不改变文物的现存结构、材料质地、外貌、装饰、色彩等的情况下进行经常性保养维护,如屋顶除草勾抹;局部揭瓦补漏;梁柱、墙壁等的简易支顶加固;庭院整顿清理、室内外排水疏导等小型工程。这类工作可以交由镇、村一级实行,鼓励引导使用人或所有权人正确的进行简单加固修缮。
      3.要在全地区进行国家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学习和贯彻。组织宣传工作,为村民讲解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发动群众自发保护文物,修缮文物。
      4.加强政策、资金支持。文物保护是一项需要资金投入的工作,部分民居或有纪念意义的建筑设施,仍有人居住,鼓励房主自行修缮,政府部门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5.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完善审批机制。民间资本的投入对加强文物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是文物保护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对民间资本投入,应制定完备的审批制度,完善审批手续,帮助支持民间资本完成修缮工作。近段时间有人提出公益性的“文物认养”即是一个不错的方法。
      6.统一修缮方案。民间自发修缮要有统一的修缮标准,杜绝私自修缮、乱修缮所造成的对文保单位的二次破坏。民间自发修缮要经过文物部门的审批,但要简化审批手续,更便捷的为村民服务。根据巩义市民居、寺庙等建筑风格,请专家编制统一修缮方案,哪里坏了修哪里,所用材料、样式统一标准。
      7.无法进行整体保护的文保单位,或者残损严重的文保单位,可以保留部分零散构件,统一征集保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有些文保单位自然损毁严重,在无法挽回的情况下可以注销。
      8.明确划分文物保护区域和责任,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鼓励镇、村完善业余文物保管员的制度,统一登记到文物部门,给予一定的补贴。除了依法对破坏、盗窃文物的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予以严惩外,对保护文物有功人员应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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