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荥阳市贾峪镇政府尽快负责偿还镇办洞林电厂集资款的建议

稿件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12/29 21:11:12
0
吕庆捷  
1996年在国家"政企分开  省办实体  联合电网  统一调度  集资办电"的方针下,为了响应国家号召集资办电,解决国家暂时困难,省电力职工参与了贾峪镇政府办洞林电厂集资。洞林电厂于1997年7月投产发电,当时集资时洞林电厂是一个集团(有电厂、水泥厂和碳素厂)这个集团的主管单位是镇政府,集资款收条盖的是贾峪镇政府的财务章,集资者是冲着镇政府组织的集资办电才去集资的,镇政府应负责偿还集资款。  
      集资单位有电力医院、省电力设计院、省火电一公司等共集资6978.66万元,而建2台6000千瓦机组约用去6802万元,还结余176.66万元,现在还有3412万元未还。  
      从集资到现在已十几年了,大多数集资者已年过花甲,退休正需用钱,几十年积蓄的血汗钱用来养老、治病、养命的钱至今拿不回来,他们万般焦急,有的含泪离开人世,还款之事是活着的集资人一块心病,他们多次上访省、市乃至中央,我的委员信箱接连不断地收到这类信件,现已是厚厚的一骡。  
     2001年曾提过"关于荥阳洞林电厂股金长期拖欠的问题"提案,当时市政府非常重视,给了比较满意的答复,多次督查,并列有兑付计划使集资者看到了希望,2002年9月至2003年6月共兑付了4-5次约有30万元,后来又停了,2005年再次上访催要,这一年又兑付几次共17万元后停止至今未兑付,几年来兑付的不到总额的1%,老人还能拿到这养命钱吗?!  
      我作为一个政协委员,反映群众的难点、热点、社情、民意是我的义务,关注民生和民情,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我们各级政府的职责,我们的领导干部是"三个代表"的执行者,为人民办好事是领导干部的宗旨。欠集资款与老板欠民工款是一样的道理,求助各级政府职能机构,督促协调洞林电厂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归还集资人的本金,应先还退休人员的,以维护集资者的利益和社会稳定。  
      全国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到2008年七举措节能减排,关停小火电,洞林电厂属于小火电已关停,关停电厂必须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债权债务问题;二是人员安置问题;三是资产处理问题;现在应妥善安排和处理债务偿还不能再拖。省领导曾专门作过批示,由郑州市和荥阳市政府督促协调加快偿还确保集资人员的利益和社会稳定。2008年2月27日郑州晚报如实地报道了"贾峪镇集资办电厂,正常运营多年盖起了办公楼,却迟迟不还款"之事,应引起政府的重视,我省应向湖南、广东、上海、湖北等市一样,遵照原朱镕基总理的精神,通过银行贷款,还掉集资办电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扫一扫在手机端浏览当前稿件内容
2005-2023© CopyRight 中国民主建国会郑州市委员会 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24698号-1
本网站所有资讯与说明文字均来自本站原创,如需引用,请联系郑州民建办公室,并注明出处"稿件来源:郑州民建"。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北二七路76号郑州市政协主楼6009 电话:0371-67183121 传真:0371-67183122 Email:mjzzswbgs@163.com
建议以1366*768、IE10浏览器、FLASH10.0版本以上为最佳浏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