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环卫中转站建设的建议

稿件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3/5 14: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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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  杨红梅 

近年来,郑州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但市政建设管理工作发展速度明显滞后于城市化进程。以金水区的垃圾中转站建设为例,按照建设部1989年3月25日颁布的《城市环境卫生设置设施标准》,每0.7平方公里—1平方公里应设置1座小型垃圾运转站,金水区建成区面积69平方公里,至少应建设69个垃圾中转站,但目前只有26个,缺口达64.2%。由于在城市总体规划时没有预留或预留了但没有落实垃圾中转站等市政基础设施位置,导致现在选址十分困难;同时,规划审批权限在市直部门,区级政府只是辖区范围内各项市政管理工作日常事务的责任单位和执行单位,现在的垃圾中转站建设全靠区级政府协调,多数建成后无法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严格意义上说还属于违法建筑。 
建议:一是完善审批体制,健全沟通机制,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切实解决部门职能错位、协调不力的问题,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建设管理体系。二是规划部门对环卫设施进行详细规划,辟出专门的环卫用地,解决选址难、用地难问题。三是市人大在政策法规制定等方面给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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