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市国有中小企业改制步伐盘活国有资产的议案

稿件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3/5 15: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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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  姜克生 

自中共十六大以来,我国大规模的推进国有企业改制,除了国有大型企业外,国有中小型企业的改制也越来越受到各地党委、政府的重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这些国有中小企业如果不加快国企改制步伐,不盘活现有资产,政府的财政负担将逐年加重,改革成本将逐年增加,现有的相对优质资产也将迅速贬值和流失。无论是招商引资,还是其它项目建设,都缺乏吸纳和承载的主体,特别是在土地资源紧缺的严峻形势下,加快国企改制步伐盘活国有资产显得尤为重要。 

 我市自推进国企改制以来,中小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困难重重,步伐缓慢,为加快改制步伐,最大限度地盘活国有资产,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市委、市政府应以土地为“吸引点”,引导、鼓励、扶持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收购、承债式兼并国有中小型企业的方式不断渗入到国企改革的竞争领域中,成为加快国有中小型企业改制步伐,盘活国有资产新的推动力量。 
市政府要高度重视、下大力气,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国有中小企业改制进程,参加议制,为中小国有企业带来生机。这样,既兼顾了国家利益,使国有土地权益不流失,盘活了国有资产,规范了用地行为,又兼顾了民营企业为经济发展做贡献的积极性,同时又解决了原经营者的困难和压力,为下岗工人的就业创造条件,也稳定了社会大局。  
二、对一批主业萎缩、资不抵债、资产质量低劣的亏损困难国有中小型企业,加大依法破产力度,加强与银行、资产经营公司等主要债权人协商,抓紧组织协调、资产变现和职工安置工作,最大限度的盘活存量资产,以免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市委、市政府应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组成领导班子,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加快国有小型企业改制步伐,督促、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排出工期,排出完成时限,强力推进国有中小型企业改制工作,使他们尽快走出困境。 
四、争取双赢,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国企改制,不是简单的把国有资产收归国有,把企业解散,把职工赶回家中,而是想办法最大限度的盘活存量资产,最大限度的降低改制成本,最大限度的保护改制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真正做到国有中小型企业改制到位,国有资金退出到位,职工身份置换到位,债权债务处理到位。要加强对改制资产和债权债务的管理和监管,争取企业改制和职工置换的双赢,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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