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 推进生态美丽郑州建设的提案

稿件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3/15 17: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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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珊(市政协委员、民建副主委) 
保护生态环境,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要求。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经济发展与污染整治并举,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园林绿化城市为抓手,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环境污染治理行动,扎实推进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当前,市委、市政府又全面提出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但从目前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进展情况来看,还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生态优先的理念尚未真正普及。还存在先污染后治理或边污染边治理的状况,长期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对新污染产生的控制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同时广大市民的生态环境共建意识还不强,从自身做起、共同参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共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环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大气污染、噪音污染、水资源保护等状况不容乐观,近期大量的雾霾天气,暴露了大气污染治理上的严峻形势;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生活污水直排现象还依然存在;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还比较低下,滥用农药、化肥现象仍然存在。三是组织力量较为薄弱。部门合力并未真正形成,环保部门自身力量也不足,基层环保网络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就目前日趋繁重的环保执法任务而言,基层环境管理还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管理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大力推进生态美丽郑州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发挥好各种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深入地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进展情况,及时曝光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布治理保护计划、重大环境建设项目决策、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引导群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通过集中培训、先进典型引路、环保违法案件警示等形式,引导经营者增强保护环境、建设生态的责任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良好局面。 
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出台相关政策、意见、规定,市人大给予相应的立法支持,划定行业标准,明确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管控等各类责任、指标,完善环境评价、监测、执法体系建设,明确各相关单位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分工,加大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力度。 
3、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队伍建设。充实生态建设和环保管理力量,促进基层环保网络建设,重视环保执法现代化建设,提高装备水平,更好地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需要。加快制订好市、县(区)、乡(镇、办)、村(社区)、企业五级环境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4、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加强对相关部门、县(区)和乡(镇、街道)生态环境建设考核,进一步明确考核对象、考核责任,提高考核的针对性;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对生态环境建设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加大各级创建生态环保单位的扶持力度,完善相应的激励、惩处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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