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场所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提案

稿件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3/28 11: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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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珊 
    (民建郑州市委副主委、郑州市政协委员) 
    随着全市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开展,经常性参加健身活动的人数、次数迅速激增,公共体育场地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据统计,我市健身公共体育设施人均占地面积不足0.3平方米,与国家中心城区人均公共体育设施用地面积1.0-1.1平方米的标准相距甚远。我市人多地少,特别是中心城区人口密集可用土地少,再建一大批体育场地不现实,如何解决当前群众体育健身难的问题,为广大健身群众提供就近锻炼场所,应该引起度重视。 
    近年来,国务院、省、市政府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先后下发文件要求将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开放。但因缺乏监管和硬性规定,体育设施所属单位也考虑到安全、器材设施损耗、秩序和费用等问题,开放的积极性不高,收效甚微。从2011年起至今,我市有32所市属中学,部分区属中小学体育场地采用团体预约的方式面向社会开放,开放数量不足全市城区学校的10%。市区部分高等院校开放了室外场地,但大部分场馆和场地设施并未开放。 
    为推进全面健身运动深入持续开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体质和群众性体育竞技水平,建议进一步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各级各类体育设施面向公众开放。 
    一、加强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议成立由体育局牵头,市发改、财政、工信、物价、工商、教育等部门参与,成立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统一协调、组织和推进全市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工作。借助全国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契机,对我市学校、机关单位、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进行体育场地设施普查、摸底,建立体育场地设施档案,编制开放办法与实施细则,建立起有效的运行机制。 
    二、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做好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经费保障机制。建议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和国家《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以及《河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等文件的精神,出台相关优惠政策,由体育彩票基金、市财政筹措资金,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开放的体育设施所属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对各类体育设施、场地的维护、检修、更新费用给予奖补;发改委、物价部门根据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开放工作中,维持开放工作和设施运营的需要向使用体育设施的公众收取必要费用的标准,做好审批工作。 
    三、健全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督查、管理机制。各拟开放场所要落实日常管理人员和全民健身指导人员,制定对外开放方案,开放经费使用及筹集方案,设置安全标志以及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等。政府招标确定商业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和学校财产保险。每年对开放体育设施的单位,从开放情况、安全措施、管理机制、工作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估,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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