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周平
(民建会员、郑州市政协委员)
养老问题不仅关乎每个人、每个家庭,也是关系国计民生和长治久安的重大社会问题。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积极引导、大力扶持养老服务业,逐步探索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之路,为老年人安度晚年奠定了良好基础。
经调查了解,截止2012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人已超过123.8万人,且以每年3.4万人的速度递增,全市现有老年福利机构100家,床位不足一万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不足15张,远低于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的每千人30张床位的标准。与全国其他省会城市相比,也有很大差距。如武汉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32万人,拥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400家,总床位数4.4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0张;天津市老年人口187万人,养老机构306家,能提供床位3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17.8张,因此郑州的养老问题面临严峻的挑战。
从调查情况来看,我市养老机构无论是从数量上和质量上与其他城市相比都有一定差距,制约我市养老机构发展的瓶颈:一建设较难,主要体现在土地供应政策方面;二综合统筹计划不够完善,针对养老机构设施、怎么建、在哪建、规模大小缺少统一计划;三社会参与热情不够高,因为养老机构建设投入大、回报低、回收慢,不愿投资养老产业;四是运营难,我市大部分养老机构是租赁场所,在运营中,除人员工资、水、电费用外,还要承担租赁费,一些养老机构由于无法承担这些费用而终止办院。
为加快养老事业发展, 2013年国务院制定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明确提出“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全国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35-40张” ;“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备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同时还明确规定“各地要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可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
针对我市目前养老事业的现状,依据 [2013]35号文件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机制、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机制等各项工作机制,确保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二)注重统筹发展。将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发展和建设城市养老服务设施,为无人照顾的居家老人提供日间照顾和帮助创造条件。
(三)落实优惠政策。对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土地供应、资金投入、税费减免、补贴、供水供电等方面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标准和执行办法。
(四)加大扶持力度。对各类养老机构给予建设和运营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补助资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从政策上、社会捐赠中、福彩公益金等方面解决。
(五)开展综合改革试点。选择有特点和代表性的区域和新建社区,进行养老日间托管服务站或服务中心进行综合改革试点,在财政、金融、用地、税费、人才、技术培训及服务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为郑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和系统化经验管理模式。
强化行业监管和加强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服务业实施监督管理。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工作推进,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将有利于保障老年人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将有利于拉动消费、扩大就业;将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郑州市能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创造我们的美丽家园打下坚实的基础。
(民建会员、郑州市政协委员)
养老问题不仅关乎每个人、每个家庭,也是关系国计民生和长治久安的重大社会问题。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积极引导、大力扶持养老服务业,逐步探索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之路,为老年人安度晚年奠定了良好基础。
经调查了解,截止2012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人已超过123.8万人,且以每年3.4万人的速度递增,全市现有老年福利机构100家,床位不足一万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不足15张,远低于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的每千人30张床位的标准。与全国其他省会城市相比,也有很大差距。如武汉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32万人,拥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400家,总床位数4.4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0张;天津市老年人口187万人,养老机构306家,能提供床位3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17.8张,因此郑州的养老问题面临严峻的挑战。
从调查情况来看,我市养老机构无论是从数量上和质量上与其他城市相比都有一定差距,制约我市养老机构发展的瓶颈:一建设较难,主要体现在土地供应政策方面;二综合统筹计划不够完善,针对养老机构设施、怎么建、在哪建、规模大小缺少统一计划;三社会参与热情不够高,因为养老机构建设投入大、回报低、回收慢,不愿投资养老产业;四是运营难,我市大部分养老机构是租赁场所,在运营中,除人员工资、水、电费用外,还要承担租赁费,一些养老机构由于无法承担这些费用而终止办院。
为加快养老事业发展, 2013年国务院制定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明确提出“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全国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35-40张” ;“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备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同时还明确规定“各地要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可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
针对我市目前养老事业的现状,依据 [2013]35号文件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机制、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机制等各项工作机制,确保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二)注重统筹发展。将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发展和建设城市养老服务设施,为无人照顾的居家老人提供日间照顾和帮助创造条件。
(三)落实优惠政策。对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土地供应、资金投入、税费减免、补贴、供水供电等方面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标准和执行办法。
(四)加大扶持力度。对各类养老机构给予建设和运营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补助资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从政策上、社会捐赠中、福彩公益金等方面解决。
(五)开展综合改革试点。选择有特点和代表性的区域和新建社区,进行养老日间托管服务站或服务中心进行综合改革试点,在财政、金融、用地、税费、人才、技术培训及服务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为郑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和系统化经验管理模式。
强化行业监管和加强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服务业实施监督管理。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工作推进,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将有利于保障老年人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将有利于拉动消费、扩大就业;将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郑州市能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创造我们的美丽家园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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