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我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稿件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3/28 11: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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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长旗 
    (民建会员、郑州市政协委员)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和“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我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探索建立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这是促进农村生产要素流转、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产权交易越来越多,极大地活跃了农村经济,增加了农民收入,但由于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不发达或缺失,极容易出现产权交易不规范,村组干部在农村产权交易中特别是荒山、水域以及将来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以权谋私的现象,形成许多不稳定因素,因此,加快建立我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推动产权进场交易显得十分必要。针对如何建立我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提出以下建议。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成立市农村产权交易领导小组,由相关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负责对全市农村产权交易行为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借鉴先进经验,发挥后起优势 
        成都、武汉、上海、浙江等多个省市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所,在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要素市场发展中积累了一些经验,立足我市实际,吸收借鉴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后发优势,高起点建立我市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三、制定相关制度 
    制定以《郑州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明确功能定位、组建方式、交易原则、交易品种、交易方式、交易流程、部门职责、监督管理、政策扶持等内容,规范农村产权交易。  
    四、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 
        逐步建立以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为“龙头”,“龙尾”摆到乡镇村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以适应不同种类农村产权交易的需要。 
    五、建立信息平台 
        建立网络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各级农村产权信息平互联互通和有效传递,在更大范围上实现信息共用、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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