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巧玲
近年来,在校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这个问题连续6年高居信访首位,严禁在校教师有偿补课刻不容缓。虽然教育部下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但对于家长和学生来说,这一规定的出台“叫好不叫座”;在校教师有偿补课,根源在于教师绩效工资太低。我国教师的待遇问题没有得到很好保障,权利与责任不清晰,这是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根源所在。在日韩等国社会的补课需求也很旺盛,可是义务教育公立学校老师却不会到培训机构补课。究其原因,日韩等国实行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公立学校的教师是国家教育公务员,享受相应的待遇,必须履行相应职责,如果一名教师选择做教育公务员,就不能到培训机构有偿兼职;反之,如果他想去培训机构上课,就不得再担任教育公务员。由于教育公务员的待遇保障比较优厚,因此教师很珍惜这一职务。我国在实行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后,教师的待遇还是不高。在培训机构可能比在学校里挣得多,这实际抓住了教育部门的软肋,教育部门也担心留不住优秀教师,所以往往只能睁一眼闭一只眼。”教师和学生家长“两头热”,是有偿补课的“七寸”所在。家长要分,老师要钱,两者有互为认可的交换价值,很容易结成共同体。因此治理,关键在于让家长从课堂上要分、让教师从正道上要钱。而要想解决“在校教师有偿补课”现状,建议借鉴他国经验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进一步建立完善教师相关职业制度规范,从而明确教师权利及责任。
一、享受公务员待遇。
教师取得任职资格之后,就开始享受公务员待遇,并按《公务员法》管理!
二、抬高教师资格证的获取门槛,严格执行逢进必考,从严制定教师的行业标准,将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学校里来!
三.同级学校教师工资待遇一样,实行阳光工资!做到同劳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