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持产业园区打造创新创业综合体的提案

稿件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3/16 9:43:38
0
张作旺
 
      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3月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在推动创新创业方面,我市也采取了多种举措。已出台《郑州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管理办法》,计划建设一批集孵化器、加速器、配套公寓和服务设施为一体的创新创业综合体。目标是到2016年底,全市建成20个综合体,总面积超过 400 万平方米,主要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配套公寓和服务设施等。入驻企业超过3000家;引进培育50个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20个创新团队; 建立一批研发机构和公共研发服务平台,使综合体成为我市高新技术研发与创新产业的集聚地。
      背景二:
      据2015年搜狐焦点调查及数据分析,目前一线城市的产业园区空置率在43%左右,二线及三线城市的空置率则可达到60%以上甚至更高,存在大量的投资浪费。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问题一:创新创业综合体的概念是郑州市首次提出并推行建设,综合体的建设和经营有一定的公益属性,是响应中央和地方政府号召,促进孵化创新成果落地的良好物理承载。但创新创业综合体具有建设周期长、投入成本大、回收周期长的特点,如何引导社会力量及既成物理空间参与到综合体的建设运营中显得非常重要。现阶段相关部门只出台了针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扶持政策,而针对创新创业综合体的扶持政策基本处于空白阶段;但综合体相比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需投入更多资源用于建设生活服务配套平台、科技金融平台、技术支撑平台等,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相关的扶持政策对于创新创业综合体的建设和运营是杯水车薪,综合体建设运营急需配套政策的支撑。
      问题二:《郑州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综合体建设遵循下列规定:(三)孵化器、加速器限定出租价格和出租对象,不得销售;(四)配套公寓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出租对象,不得销售。”
      走访调查发现,部分社会资本投资开发运营的产业园区,有向创新创业综合体方向进行转型的诉求,但以上两条规定,极大提升了社会资本进入综合体建设运营的门槛,不利于将创新创业综合体的建设和运营行为市场化;而对于已投资开发运营的创新创业综合体,也无法使其固定资产变现,流动性几乎为零,不利于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
      问题三: 经调查,发现多数本地创业者普遍反映在创业过程中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由于郑州市的创业土壤不如一线城市(北上广深等地),VC、PE资源相对较少,投融资氛围不够,一些好的创业项目在拿到北京、深圳等外地投资机构的注资后正在“谋划”迁出河南;综合体虽可提供一些优惠的物理空间和综合服务,但如果在金融工具方面无法为入孵企业/创业团队方面提供有力的投资支撑,则创业项目抢占市场先机的几率仍旧不大,无法实现跨越式发展;长远来看,综合体的可持续经营前景堪忧,容易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措施一:建议政府设立“郑州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专项基金”,支持社会力量进行创新创业综合体的建设和运营工作。
      可采取的方案有:
      1、按照各综合体的实际投资规模提供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支持,如15%的无息/低息贷款,十年还款周期。(此种做法参考发改委历年针对国家扶持企业的企业债)
      2、以专项基金入股到综合体建设运营中,可由主管部门对综合体进行定期的评比打分,对建设运营前景良好的综合体进行股权投资,分享综合体成长的收益并将此部分收益用以反哺创新创业产业的其他领域。
      措施二:创新创业领域的所有行为,如果不按照市场化原则经营,则必将降低活力,缺乏物质上的后劲支撑。对于国有资本投资开发建设的创新创业综合体,可按《郑州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不允许出售”;但对于民间资本投入的综合体建设,应允许综合体开发方按市场化原则进行销售,以提供良好的流动性用于建设各种服务支持平台,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创业综合体的长期运营。
      措施三:加大对“创客+众筹”或“创客+股权融资”模式的研究和宣传,加快众筹平台的落地支持,通过股权众筹等方式,有效利用社会闲散资金;同时,通过上述措施中已建立的创业基金,对经过筛选的进入正式获批为创新创业综合体的孵化/加速项目,给予众筹融资额的一定比例无偿配套补贴,以起到同时支持创业项目和众筹、股权融资等新型融资平台快速落地转化的目的。
扫一扫在手机端浏览当前稿件内容
2005-2023© CopyRight 中国民主建国会郑州市委员会 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24698号-1
本网站所有资讯与说明文字均来自本站原创,如需引用,请联系郑州民建办公室,并注明出处"稿件来源:郑州民建"。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北二七路76号郑州市政协主楼6009 电话:0371-67183121 传真:0371-67183122 Email:mjzzswbgs@163.com
建议以1366*768、IE10浏览器、FLASH10.0版本以上为最佳浏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