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治理“白色污染”

稿件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2/26 17: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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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珊

      废旧塑料包装物由于难以降解,会造成长期的、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由于大量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等塑料制品造成的“白色污染”,已经成为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仅对自然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同时也对人体健康造成了巨大威胁。
      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简称“限塑令”),要求从2008年6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并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郑州市从2008年开始实行“限塑令”,目前已经过去了10年,但是效果并不明显,可以说是成效甚微。目前“限塑令”的约束力,只是波及到了大型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大部分小型购物点、小超市、小卖部、便利店、市场、饭店、早市、夜市等经营场所依然在使用禁用的塑料袋,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究其原因,一是企业和市民环保意识有待提高;二是监管力度不足,措施不够有力;三是缺乏相关配套设施,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现状,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要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履行好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惩治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生产企业和不合格产品,改变法令执行无力、部门执行无力的局面;进一步明确工商质监、环保、商务、城管等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做到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二是要狠抓源头治理,从生产环节入手,严格控制不合格塑料制品的生产、批发,严厉打击违规生产厂家,减少增量。
      三是要研究调整“限塑令”的实施范围,把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发展出现的塑料餐盒、塑料胶带、塑料包装袋等也纳入“限塑令”的限制范围,防止造成监管盲区。
      四是要对不同领域的塑料制品予以分类归置,提出管理的措施和政策要求。
      五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治理计划、时间表等,明确治理工作的任务、内容、时间要求,使“白色污染”治理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有时限地稳步开展。
      六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奖惩措施,对生产厂家、商户、市民起到教育、鼓励、引导作用,增强“限塑令”的执行和强制力。
      七是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支持、鼓励研发可替代产品。
      八是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使“白色污染”收到实实在在的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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