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未成年人,实现“法律进校园”常态化的建议

稿件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2/30 14: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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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金丽
  
      实现 “法律进校园” 常态化的建议近年来,校园欺凌、校园暴力频频见诸网络、报端,让人触目惊心,这种暴力倾向和网络犯罪已经严重影响了学生们的正常生活和学习,身心健康也受到严重威胁,更削弱了学校的教育成果,如何让青少年摆脱社会诱惑,知法、守法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在法治化社会的今天,从小知法、守法,培养法律思维,用法律角度去解读、分析和处理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中小学阶段是一个人人生观形成的重要阶段,是开展法治教育、培养法律意识的最佳阶段。从小朋友开始法制教育,也有利于以点带面,有效的影响家长,带动全民全面普法。在现阶段,“法律进校园”是各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方式。郑州市也广泛开展了 “法律进校园”活动,还有些零星的以学校、班级为单位自行邀请法律界人士为学生进行法律讲座。现有的“法律进校园”活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法律进校园”目标尚不够明确;没有建立体系,没有实现常态化,缺乏司法部门、教育部门与学校的多边融合,没有建立长效机制;授课内容缺乏系统性,对青少年缺乏吸引力等。
      因此,我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法律进校园”的目标确定“法律进校园”的目标对于授课内容设置有重要的意义,法治教育不等同于法律知识教学,法律进校园的目的不在于培养法律工匠,中小学阶段应注重法治观念的启蒙教育和养成教育,建议明确以”教育青少年知法、守法、培养青少年法律思维”作为“法律进校园”的目标。
       二、建立“法律进校园”实施体系,实现“法律进校园”常态化把法治教育纳入教学大纲,“法律进校园”活动应该成为学校教育的规定内容,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与体系,切实做好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的落实。建立由教育、司法、学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联合工作机制,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司法局主要负责法律资源协调,教育局主要负责教育体系安排及实施,学校主要负责配合实施。“法律进校园”的实施体系应以小学、初中学生为对象,以“法制教育宣传月、法制宣传日、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开展活动。将学生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范围,探索建立学生法治教育考核评价体系,在义务教育阶段普及宪法和基本法律常识。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积极整合和动员社会力量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创建活动。
      三、创新“法律进校园”活动形式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青少年普法工作的难度也与日俱增。教育讲究因材施教,现在的孩子是在互联网浪潮中成长起来的,他们掌握信息的能力很强,接受信息的方式也更多样化、个性化,只有不断创新“法律进校园”活动形式,让普法工作更“接地气儿”,才能对“00后”形成持续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将法治知识与时尚元素充分融合,形成法治宣传教育素材,并以课件讲演、教材阅读、微电影拍摄播放等形式向青少年进行全方位展示和传授,对青少年法治思维和意识进行常态化、精细化、标准化、高效化的培育。通过法庭模拟形式,可以有效提高学生换位思考的能力、思辨能力、熟悉规则、避免人云亦云现象等。学校可以与法院、检察院、监狱等相关的社会部门相互联动,通过让孩子们参观监狱、旁听庭审,近距离接触法律案件,带给他们直观的冲击,心灵上受触动,才会更有教育效果。探索打造“互联网+公益普法”网络平台,将青少年公益普法的成果延伸至其他领域,打造我市“互联网+”公益普法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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