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解决严禁高空抛物的建议

稿件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2/30 14: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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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发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在城市陋习排行榜”中,它与“乱扔垃圾”齐名,排名第二。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有数据表明:一个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一个拇指大的小石块,在4楼甩下时可能伤人头皮,而在25楼甩下时可能会让路人当场送命,因为从上而下的力度会变得很大。空啤酒瓶在18楼和25楼的高度抛下,均可造成致命伤害。一个4厘米的铁钉在18楼甩下时,可能会插入行人的脑中。 “抛砖砸死女婴”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人们在为百日女婴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父母悲痛欲绝而扼腕的同时,一个有关城市高空抛物威胁人们“头顶安全”的社会问题再次引起人们的热议。 
      高空抛物作为一种陋习,为何屡禁不止呢?经综合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1.国民基本素质教育程度不够;2.高空抛物造成的巨大危害宣传工作做得不够;3.防止高空抛物的设备和高处收集垃圾设备不够完善;4.法律对高空抛物的处罚规定不够具体,对违规者的处罚难以执行;5.物管公司等相关部门管理工作需要加强。
      针对以上原因,就如何做到禁止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国民基本素质教育。一是国民基本素质教育要源头抓起,从学生抓起,尤其是幼儿园和中小学生。一个人如果在儿童、少年时期养成良好习惯,基本上可以保持一辈子,受益终生。日本从小就教育强调严禁乱扔垃圾。日本是一个高楼林立、人口密度极大的国家,禁止高空抛物的教育非常严格。日本人从小在家庭教育及学校教育中就强调严禁乱扔垃圾,人为高空抛物致人伤害或死亡的事件极少。二是各种建设工地要加强安全教育,严禁高空抛物。建设主管部门对此应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各单位要对各自员工加强素质教育,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对员工素质教育工作好的单位进行适当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通过以上各种形式的素质教育,加强公民个体的自我约束,从源头上解决高空抛物问题。
      2.加强有关宣传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户外展览招贴等多种形式宣传高空抛物发生的具体案例造成的巨大危害以及肇事者可能要承担的重大民事和刑事责任。
比如有的物管部门加强宣传力度,在小区内举办过一次高空抛物实物展和抵制高空抛物签名活动,以实物展示的办法告诉业主高空掷物的危害,效果十分明显;要告诫居民请勿在阳台挡墙上防止花盆和拖把等杂物,以免发生高空抛物等意外事故。
      3.物业管理要完善相关设备。一是防止高空抛物的设备应予以完善,比如高清监控系统,以加强高空抛物取证;二是高处收集垃圾设备要配备齐全,以方便居民收集垃圾; 
      4.完善相关法规、地方性配套法规及部门管理办法。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对高空抛物的有所涉及,但规定和处罚都不够具体,难以执行,国家立法部门应从上层对高空抛物做出系统性的设计。
日本经验:日本民法规定,有关建筑物的附属物如玻璃等(非人为故意)落下致人伤害或死亡,建筑物的占有者对被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占有者对损害的发生采取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建筑物所有人应对被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香港经验:成立“侦查高空掷物特别任务队”。在香港,高空抛物主要依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进行处理。该法规定“如有人自建筑物掉下任何东西,或容许任何东西自建筑物坠下,以致对在公众地方之内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险或损伤者,则掉下该东西或容许该东西坠下的人,即属犯罪,可处罚款一万港币及监禁6个月。如在任何建筑物或其部分进行兴建、修葺或粉饰工程的过程中,有人自该建筑物掉下任何东西,或容许任何东西自该建筑物坠下,以致对公众地方之内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险或损伤者,则该地盘的主要承建商以及进行有关兴建、修葺或粉饰工程的承建商,即属犯罪,可处罚款5万港币及监禁1年。”
      香港房屋署将高空抛物行为分为两类:一是对公众卫生造成损害的物件(如纸巾、卫生巾、水、垃圾及熟食等),另一种是可能引致他们死亡或受伤的物件(如木板、玻璃瓶、菜刀等)。对于这两类行为分别有详细的处罚办法。房屋署还于2003年成立了“侦查高空掷物特别任务队”,聘请3名警察在不同案发地点巡逻及部署。特别任务队成立18个月来,利用摄像机、望远镜及夜视望远镜,在空置单位内不分昼夜监视,搜集证据,共侦破12宗高空掷物案。 
      在国家大的法律没有调整的情况下,郑州市作为省会城市,地方人大具有立法权,仍然有很大的作为空间。在目前情况下,郑州市地方人大可以在国家法律框架下,制定地方性法规,并授权政府有关部门对高空抛物进行有效管理;也可授权城市管理部门、房管部门等联合制定关于禁止高空抛物的管理规定,规范城市管理。
      广州经验:《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内容规定:乱倒生活废弃物的,从高空、建(构)筑物向外掷物、泼水的,随意抛弃死禽畜的,按每次(头)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高空抛物造成人身伤害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高空抛物导致他人伤害,如不能举证当事人赔偿,则损失赔偿文字共同承担。广州市对高空抛物较为详细的管理规定,可供我们管好城市高空抛物的决策参考。
      5.相关部门应加强有关管理工作。比如郑州市城市管理管理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及物业管理公司,应主动开展工作,积极想办法,争取妥善解决禁止城市高空抛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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