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沿街店铺门头整改的建议

稿件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12/29 20: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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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一支部 彭井思  
     三月底,政府出台了《郑州市中心城区门头店招设施设置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对门头牌匾、店招等的设置定下了不少新规矩。也就是说,今后沿街企事业单位和店铺再设置门头招牌时,不能再随意了,而要遵守一定的"规矩"。  
    《导则》中规定的严格控制区域为省行政区、郑州市行政区和商城历史文化保护区,这些区域的门头制作要遵守"一店一匾"的原则。《导则》规定,门头招牌要简洁、大方、雅观,内容要突出店名与标志,不得喷绘广告画面。此外,门头使用文字也有严格规定,如汉语拼音与外文不得混用,除名人题字外,不得使用繁体字、异形字等。另外,对门头招牌的规格也有规定:沿街一层建筑门头应在一层门楣以上,檐口以下;二层以上建筑,门头应在一层门楣以上,二层窗台线以下。此外,该标准还限定了商铺门头主体色调和门头禁用材料。  
针对政府出台的此项新规定和标准,控制区域内的各大、小商家都存在很大的疑问和不满。有商户表示,创建文明城市,广大商家都应该支持,但是政府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大多数商铺是商户自行购买或租赁的两层楼房,现在的门头也挺好看,没什么不妥之处,不应该"一刀切"。更为可气的是有些店面的门头,在店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拆除,这种做法是不是和建设和谐社会太不匹配了?  
    还有些商户提出,他经营的是全国连锁店,店铺的门头色彩、形状设计全国都一样。如果郑州不允许,我们就没法做代理了。  
大多商户对此"一刀切"的做法很不理解。更有网友提出这样的疑问:"银行和快餐店用同样字体、同样颜色的门头招牌,这样的设计风格能让市民满意吗?"  
商业区中有些商家的广告和周围的美景确实不协调,诸如一些服装店、专卖店悬挂的一些"大甩卖"、"跳楼价"等等招牌广告,显得很凌乱,而且有的已经很陈旧,让人感觉像走进了菜市场。整治这些招牌广告确实能提高城市的形象和档次,各商家也支持政府部门打造精品街区,但是,如果每个店铺不分类别,门头招牌都变成了大小统一,色彩统一,毫无个性的牌子,我市民逛街购物也将会很不方便。  
    政府喜欢"大统一",认为门头招牌整齐统一才好看。而各商户却希望招牌越有个性越好,这样才能"彰显个性",才能"脱颖而出",才能吸引更多的顾客。我想,如果在不影响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应该允许商家各自设置自己的门头招牌,"城市里多一点色彩不是更好吗?"  
    所以,建议相关政府部门能够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制定出更加适合城区改造,创建文明城市的好办法、新标准,既美化了我们的居住环境,又满足了的广大市民、商户的需求,又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  
     最后,祝愿我们的家园在政府的领导建设下越来越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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