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公共场所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建议

稿件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7 9: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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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二支部  刘福平 
近年来,我市出现了多起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扯充电引起的火灾,造成严重的伤亡和重大的财产损失。为此,我建议: 
1.严格规定所有居民小区必须划定专用区域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禁止私拉乱扯行为。 
2.在居民小区外的公共区域,合理布局建设卡式收费电动自行车充电站,方便市民出行充电。 
3.在地铁出入口和重要的公共交通中转站区域,建设卡式收费电动自行车充电站,方便市民充电换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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